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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阅读:395
在杨浦区新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录用至少1名本市劳动者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月8人为限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在其登记的37—60个月内,新录用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每月8人为限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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