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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阅读:188
申请对象
经普陀区认定的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组织青年参加见习,在享受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见习期内学员实践补贴。
补贴标准
区级见习基地学员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请条件
见习学员按规定参加见习,每月见习时间不少于12个工作日。
相关附件:
其他专项
能力提升
融资支持
就业补贴
场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