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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区创业孵化基地孵化,且在孵化期内成功注册创业组织的创业团队,可按创业团队入孵至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场地费申请工位费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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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创业团队(含个人)实地入孵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并于6个月内在浦东新区注册登记成为创业组织。实地入孵之日起至注册登记之日止,以在此期间实际发生的场地费、工位费为限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浦人社规〔20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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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19〕3号) 2022年1月1日以后,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进入奉贤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的创业团队,孵化期内,在本区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给予区级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 入驻奉贤新城区域内基地,每个工位每月500元;入驻奉贤其他区域内基地,每个工位每月最高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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