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8 阅读:791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奉府〔2019〕3号)
二、申请条件
创业团队进入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租用办公工位,给予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
三、补贴标准
给予创业团队每个工位每月 500 元的工位费补贴,同一项目工位补贴数不超过 3 个,市区两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场地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四、申请材料
(1)《奉贤区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申请表》;
(2)创业团队孵化场地租赁协议、场地费发票;
(3)银行账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创业团队交区就业促进中心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受理电话
奉贤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 6711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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