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7 阅读:546
1、创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
补贴对象:2023年1月1日后,进入本区创业见习基地参加创业见习并期满结业的人员。
补贴条件:按规定已享受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补贴期限以见习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6个月。
2、见习培训后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2023年1月1日后,参加本区创业见习或创业培训期满结业的创业者。
补贴条件:在本区创办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创业组织且经营满6个月。
补贴标准: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同一申请人,本轮政策本项补贴最多享受一次。
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须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效期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南车站路525号205室
咨询电话:63137613
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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