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4 阅读:154
(一)申请对象
享受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的见习学员。
(二)标准及条件
申请对象参加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见习基地开展的创业见习活动,按照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市级见习生活费补贴基础上,享受区级配套补贴。
(三)申请时限
见习期满1个月后。
(四)申请审核流程
1.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市级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名单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签署审批意见。
3.审批通过后1个月内,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学员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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